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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数上市公司仍未约定现金分红比例

http://www.e23.cn2012-12-04济南日报

    摘  要:中国证监会网站日前刊登的《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显示,目前仍有近半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比例没有约定,或仅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了原则性描述,导致上市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方面仍有较大的随意性。

  中国证监会网站日前刊登的《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显示,目前仍有近半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比例没有约定,或仅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了原则性描述,导致上市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方面仍有较大的随意性。专家认为,现金分红有利于确立社会财富重新分配机制,促使股市成为投资市。因此,监管部门应当推动不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切实落实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铁公鸡”的大量存在,使得“赚得多、分得少”成为中国股市的真实写照。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不足,使得股市难以抹去浓重的投机色彩。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是:一年分一年不分,或是今年每股分一元,明年每股分一角。投资者经常面临着两个疑问:一是不知道哪家上市公司会进行现金分红;二是就算知道哪家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也不知道它要分多少钱。因此,投资者每年只能等着上市公司在公布年报或中报时,才能知道其分红方案。这使得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无所适从,只能追逐资本利得。

  显然,A股市场现金分红状况距离成熟市场仍有较大差距,并且投资者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市值份额与红利份额不对等”现象。多位专家建议,证监会应当在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方面持续发力,督促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整改,推动上市公司切实落实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协调统一。从而,助推中国股市从“投机市”走向“投资市”。(据新华社深圳12月3日专电)

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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