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撞死客户 合众速赔11万余元
摘 要:1月16日,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临沂中支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案,客户家属第二天获得115133.08元理赔金。
1月16日,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临沂中支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案,客户家属第二天获得115133.08元理赔金。
据了解,1月15日,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临沂中支理赔人员接到报案:一位投保幸福人生的客户因车祸死亡。理赔人员立即调出客户的投保资料进行核实:王女士于2008年3月4日为自己36岁的丈夫(死者)投保幸福人生保额6.5万,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核实完资料后,理赔人员立即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据当时勘察事故现场的交警称,死者在行走时被一酒驾人员驾驶面包车当场撞死,无任何事故责任。随后理赔人员又到公安局刑事刑事科学技术室进行了解死亡原因,获悉客户系颅脑损伤而死亡。
理赔人员在当天将所有理赔资料整理完毕,并于次日成功进行了理赔:根据合同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6.5万元,主合同红利133.08元,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合计给付115133.08元。
(案件号:37000143714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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