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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 国企高管被判5年

http://www.e23.cn2013-12-13三湘都市报

    摘  要:长期拖欠信用卡透支款,以为只是“欠着银行一些钱而已,不可能犯罪”,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刑时,才追悔莫及。某国企高管王某日前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长期拖欠信用卡透支款,以为只是“欠着银行一些钱而已,不可能犯罪”,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刑时,才追悔莫及。某国企高管王某日前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08年9月,王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授信额度为3万元的信用卡。2011年8月,因良好的还款记录,王某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调增至20万元。在取得巨额的授信额度后,王某开始挥霍。在2012年2月至9月间,王某利用其信用卡购物消费和支取现金共计29万元,但仅还款10万余元,长期拖欠银行透支款19万元未还。面对此情况,银行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先后多次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通知王某还款,但王某对此不予理睬。多次催缴未果后,银行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和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报提醒,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一定要及时还款,不要让自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更不要因此触犯法律。 

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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