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证券因零七股份事件遭责令加强研报检查
摘 要:针对此前备受关注的中投证券研报强推“零七股份(14.17, -0.05,-0.35%)事件”,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日前尘埃落定。深圳证监局网站通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求中投证券增加对发布研究报告内部的合规检查次数,并于1月31日之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关于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具体方案。
针对此前备受关注的中投证券研报强推“零七股份(14.17, -0.05,-0.35%)事件”,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日前尘埃落定。深圳证监局网站通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求中投证券增加对发布研究报告内部的合规检查次数,并于1月31日之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关于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具体方案。
据悉,中投证券去年因在研报中对零七股份估值过高而引发市场质疑,导致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对此,南方一家大型券商研究员说:“我估计还是因为中投的合规不严格。我们公司的研报,对于那些估值明显偏高和偏低的报告都会严格审核。”
此事件源于去年的一份研报,2013年2月,中投证券有色金属研究员杨某发表了《有望成为国内首个拥有钽铌铀稀贵金属资源的上市企业》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以零七股份发布的关于马达加斯加矿产的预查报告为依据,调高零七股份估价至50元,是当日股价的2倍左右。而之前三个月内,该研究员已连续发表2篇关于零七股份的研报,零七股份股价也已翻倍。
对此,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预查报告是勘查程度较低的报告,一般预测资源量的精度在2%~10%,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上述研究报告对零七股份的估值不审慎,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关于“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的规定。
同时,深圳证监局也对中投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及合规审查有所质疑,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十条关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审阅机制,明确审阅流程,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规定。
“此前,这类事件其实常有发生。”深圳一家券商化工行业研究员称,中投证券时点踩错了,研报发出后,各方质疑声大,零七股份2个月内下跌近40%,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现在行业盈利模式决定了卖方分析师的被动地位,他们的业绩、收入以及职业发展等都来源于买方研究分仓、基金经理的评价等。”上述券商化工行业研究员说,研究员应该对自己的研究足够谨慎尽责,券商也应严守合规,防止研究报告提前泄露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