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爆炸事故损失7.5亿元 具体赔付还待出台
摘 要:虽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了中国石化(4.48, 0.06, 1.36%)(600028.SH/00386.HK)青岛爆炸事故损失7.5亿元,但中石化投资者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心头的疑虑还未解开,比如,中石化需要承担7.5亿损失中的多少比例?中石化“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分别承担多少?
虽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了中国石化(4.48, 0.06, 1.36%)(600028.SH/00386.HK)青岛爆炸事故损失7.5亿元,但中石化投资者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心头的疑虑还未解开,比如,中石化需要承担7.5亿损失中的多少比例?中石化“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分别承担多少?
中石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石化1月12日晚间就青岛油管爆炸事故发布公告,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作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以告慰逝者,警示后人。
近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统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
“部分媒体简单地理解为中石化赔付7.5亿元,这是错误的。”中石化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今天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7.5亿是整个事故的损失,但并不是中石化单独承担,还有一些是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
不过中石化需要承担7.5亿元中具体多大的比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赔付=安保基金+巨灾商业保险
根据中石化公告显示,相关赔付资金主要来自中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保基金(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国石油(7.55, 0.02, 0.27%)化工集团公司面向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资料显示,中石化企业内部设有安保基金。规定安保基金缴纳单位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账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基金。“截止目前,中石化库存的安全生产基金规模是100亿元左右,再加上和中国人保签订的巨灾保险协议,赔付压力不会太大。”该中石化人士表示,但是安保基金和商业保险赔付各自占据多大比例,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字。
此外,通过中石化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2012年20-f报告显示,2002年1月29日,与中国人保(01339.HK)签订巨灾保险协议:单次事故最多赔付23.6亿元,一年累计最多赔付40亿元。
对于中国人保需要在青岛爆炸事故中承担多大的损失赔偿,中国人保一位内部工作人员也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据出来,需要进一步的协商。
截止午盘开盘,中石化小幅企稳,涨幅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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