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详述存款莫名变保险:出银行就把单据弄丢了
摘 要:2012年9月,孙女士当时携带了2万元的现款,准备到浒关的一间银行办理定期储蓄业务。在业务办理窗口说明来意后,负责接待她的营业职员并未立即着手处理,而是向她询问是否希望获取更高的利息。
我不知道自己办的是保险
准备买房、却又无法及时提出现款的孙女士,向记者叙述了她苦恼的缘由。
2012年9月,孙女士当时携带了2万元的现款,准备到浒关的一间银行办理定期储蓄业务。在业务办理窗口说明来意后,负责接待她的营业职员并未立即着手处理,而是向她询问是否希望获取更高的利息。
据孙女士的陈述:这名职员告诉她,两年内只要不急用,她就可以选择办理另一种形式的定期储蓄。这种储蓄方法能获得比同期银行定存更高的利息。而且,在期限内有急用,她仍然能够将这笔款项取出。草草填写了业务员递来的单据后,孙女士并未注意纸张标明的具体事项。
今年年初,孙女士夫妇决定买房。他们早与房产商协议好,将于本周签约,并现场交纳首付款16万元。于是3月29日,她与丈夫来到银行,准备立即提取存款。“利息是可以牺牲,只要能提出本金,我们就能马上和房产商签约。”孙女士夫妻原本这样希望。然而,银行的回应却如同当头棒喝。“银行告诉我们,这笔钱是取不出来的。”孙女士夫妇这时方看清单据,“当时钱并没有存入储蓄,而是用来购买了保险。”保险条文则清清楚楚声明,保险人在保险期限的两年内,不得进行退保。然而,购房合同签约在即,孙女士夫妇并没有其它方法来弥补这2万元的空缺。银行的工作人员最后向他们建议,他们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协商。
目前,孙女士夫妇已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以损失部分保费的形式来结束保险合同。退还的款项将在未来两个星期内分批返入孙女士的银行账户。同时,他们也向房地产商提出申请,将签约的时间适当延后。
第二个投诉人说
我以为保险是赠送的……
徐女士至今方知,自己三年前存入银行的“特殊定期储蓄”,实际上被办理了保险业务。三年后,她最终决定以违约的形式解除与保险公司的合约。但损失的金钱却令她夜不能寐。
2011年3月,徐女士原本打算办理1万5千元的定期储蓄。当她来到一间银行时,大堂经理为她指引了一个特别的业务窗口。徐女士声称她一向厌恶保险,“但是业务员告诉我,只是在做一笔特殊的定存,三年里每年存入1万5千元,三年后获得的利息就比银行定存高。”而当她对递来的保险凭据满腹怀疑时,业务员解释,这是办理特殊定存附赠的优惠。
三年里,她每年都如期存入1万5千元。今年3月,原本是当时约定三年期满的时间。徐女士一想到期限将至,就立即赶赴银行,准备回收这三年存入的本金,和被业务员许诺的“更高的利息”。而向银行出示了凭据后,她知一切只如梦幻泡影:“存入”的钱款不能现时提出,因为“存入”的保险期限未满。“满限是十年。”徐女士方才理清真相,“当时签的保险不是附赠的,而就是我自以为办理的定存。”当然,当年业务员许诺的“自由提取”,也并不只是空话一句。在计算得失之后,徐女士最终决定解除合同,以违约的方式提出现金。然而三年内共计存入的4万5千元,如今只能赎回4万元零一点。
“我赚的全部都是血汗钱,这几天连觉都睡不好。”徐女士懊悔。
第三个投诉人说
出了银行,我就把单据弄丢了
俞先生目前已成功为母亲讨还了当年存入保险的钱款。然而对他来说,维权之路或许刚刚开始。俞先生认为,在银行的有意误导之下,母亲所购保险的结算日期被刻意延长了三年。而三年内本能获取的利息收入,如今却得不到丝毫补偿。以下,是俞先生转述的母亲俞女士的经历: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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