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的三大理由:不要太指望社保
摘 要:在与一位客户交流理财时,提到了保险,客户很不以为然。这位客户是一家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收入比普通工薪阶层要高,很多这样的人士都会相当然地认为不太需要保险。这位客户对保险特别是重大疾病险,有3点不认同。
也许不至于发生。
这个案例再次说明,如果没有坚实的经济做基础,许多家庭都将难以承受。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就需要短则一年、长则数年的治疗及看护。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相对于其收入,所需要的医疗及看护费用都是一笔高昂的支出。一旦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幸患上这些疾病,随之而来的经济及精神压力是相当大的。在我们的身边,就经常听说某某得了癌症,却因为家庭收入较低,只能保守治疗,有的甚至因为实在无钱住院便只能在家等死。
从这个方面来说,投保重疾险,将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投保了重疾险后,一旦发生了这一风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补充。
同时,许多重大疾病如癌症,在社会中一直被视为不治之症,而事实上,目前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大约70%的重大疾病都是可以被治愈的,往往高昂的医疗费用却成为了罹患癌症家庭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如果事先已经购买了足额的重疾险,无疑是“雪中送炭”。
不要太指望社保
社保中包括医疗保险,但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而且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用药、报销额度、报销比例等方面都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对此,有人这样评价社保:“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制度还不够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患大病后,社保基金所能给予的保障极少,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同时,患了重大疾病后,除了初期的诊疗费用外,还会产生大笔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仅有社保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再购买一些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
对此,可能有人会说,最近国家不是推出了“大病医保”吗?确实,由于我国保险医疗健康险报销比率偏低,且报销一般都有上限要求,同时重大疾病救助的范围有限。为此,国家发改委、人保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同时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交费负担。
从一些地方实施大病保险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大病医保已试点地区在筹资方面尚需进一步得到保障,部分地区仍把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限定在医保目录内,而不是政策提出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如在实际医疗案例中,有些费用并不属于报销范围,也就是说,这些费用既享受不到基本保险的保障,也享受不到大病保险的保障,但这些费用却是确实存在的,而且从患者的情况来看也非常有必要。
在目前的形势下,商业性的重疾险,是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有效补充,购买重疾险是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一旦被保险人查出患上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按规定金额进行预先赔付,使被保险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不需要自己垫付费用,避免动用家庭其他资金,从而不影响家庭正常经济生活,这对于经济条件不很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准备30万重大疾病基金
常见的方式有以下3种。
第一种,专款专用。重大疾病基金30万不动。很多人不一定有;有也不一定愿意;愿意也准备了,中途也不一定不被挪用。它的缺陷很明显,对绝大多数人不可行。
第二种,长期储蓄。每年存一笔钱,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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