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房产市场不正常:中产阶级应独自买得起房
摘 要:楼市出现分化,带来新的争议:限购是否可以松绑,如何松绑?楼市分类调控如何推进?
整税费,比如契税从3%调整到1%。
考虑到未来契税等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可能被房地产税所取代,这个问题就会更复杂。
目前情况下,我们现有的税费制度可以采取一些改革。例如,现行制度不利于改善型消费,那么卖旧房买新房之间的税费可以抵扣的制度,就比现有制度要好得多。
但要注意的是政策利益归宿,如果减轻税费房价依然不变,或者减掉的部分又被涨价“吃掉”,那意义就不大了。
家庭买首套房可考虑抵扣个税
日报:我们想探讨几种政策的可能性:一是,结合未来个税以家庭综合征收的方向,是否有可能对家庭购买首套房进行抵扣?二是,不满个税免征额的,购房有没有可能享受财政贴息?
贾康:优化个税制度设计,需强调“综合计征,分类扣除,年度结算”的改革方向,以利优化其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功能。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优化要领:按家庭征收,以追求更具实质意义的公平。
在目前仅按个人征收个税的情况下,同样水平的收入,在家庭赡养系数不同的两个纳税人之间很容易导致极大的不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合并计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虑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区别对待。
个税改革的工作千头万绪,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抵扣因素纳入个税征管,这对于减轻纳税负担更为有效。
楼继伟部长曾特别提及应把按揭贷款纳入抵扣范围。虽然综合和分类结合的个税改革方向,在操作上还有不小的难度,但可以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比如,按家庭征收个税不论具体设计上的“技术路线”如何,首先对于税务部门的征管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保证信息具备真实性?假如核查、纠错机制跟不上,这种情况将防不胜防,进而整个制度体系将会落入“惩罚老实人”的陷阱,最终趋于丧失公正以及不可持续。
如果信息掌握比较可靠,可以考虑对家庭购买首套房给予适当的个税抵扣优惠。
另外,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低收入阶层,应首先考虑由保障房解决他们“住有所居”问题,应主要是“租房”而非“购房”,不宜先讲如何以财政贴息支持他们购房。
王珏林:税收是法治管理的手段,市场管理最好的手段是法治手段。为什么行政手段总是调不好?因为部门步调不一致。
比如,土地转让金一收就是70年,税收应该是每年缴纳,现在变成一次性的费,将来再调控应考虑这部分因素。
原来的税法是单一的,以管为主,现在考虑的因素要更多一些。政策制定了,实施中也很难到位,会产生新的不公。房地产这些难题,应该是重大的研究和改革问题,不是简单的修补。
杨志勇:按揭利息支付抵扣政策不一定需要以家庭为单位,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我们现在规定,资本部分不能抵扣,劳动报酬所得可以进行抵扣。执行这个政策,技术上来说没有多难,但是征管成本可能很高,个税收入总体水平还是有限。征税不能不考虑到成本问题。
达不到个税免征额的,可能也没钱买商品房,低收入群体可以依靠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如果是唯一的一套商品房,允许按揭贷款利息做些扣除,更有利解决问题。
日报:从货币政策看,如何能更精准实现分类调控?
王珏林:主要还是资本市场盘活,不管是开发投资还是住房消费,目前的贷款渠道还是单一。只有把资本市场盘活,融资渠道宽了,贷款方式多样化,才是最好的方式。
金融改革还是要深入,如果渠道多元化,房地产这块肉谁都会抢。
黄涛:下一步调控政策,可能不会偏重一次性、普适性的调整,更可能是针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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