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农商行被指违规放贷260万 客户陷入连环骗局
摘 要:房屋抵押贷款是借贷人和贷款银行之间履行的一种合法行为,其审批流程一般也较为谨慎。然而本报读者刘光启向新晨报记者反映,他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贷款人杨文涛及其经营的公司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贷款,在杨文涛打点“关系”后,签订协议、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审批的过程非常简单。以致260万元贷款发放后,担保人刘光启并不知晓,不出两天,贷款全部落入他人手中。


新闻导读
房屋抵押贷款是借贷人和贷款银行之间履行的一种合法行为,其审批流程一般也较为谨慎。然而本报读者刘光启向新晨报记者反映,他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贷款人杨文涛及其经营的公司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贷款,在杨文涛打点“关系”后,签订协议、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审批的过程非常简单。以致260万元贷款发放后,担保人刘光启并不知晓,不出两天,贷款全部落入他人手中。
刘光启等人企图利用捷径获取贷款,结果因为贷款人与他人的复杂经济官司,导致260万元贷款被他人控制。新晨报记者了解到,这种共同贷款的形式本身是违规的,贷款后的资金流向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贷款时的要求,而不能双方协商,直接瓜分。银行对贷款人之间的贷款目的考察不明确,就轻易发放贷款,涉嫌违规放贷。杨文涛与刘光启签署的第一份未完成的共同贷款协议刘光启手里唯一一份抵押材料
9月18日,潍坊昌乐鄌郚镇东庄村刘光启拨打本报金融直通车热线,称有人贷款诈骗,通过贿赂银行工作人员骗取贷款。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发放贷款流程存在问题,造成银行本身以及抵押担保人经济损失。刘光启质疑潍坊农商行涉嫌违规办理贷款。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新晨报记者于9月23日致电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负责上述贷款事件的信贷员闫先生和该支行行长龚先生,二人均拒绝接受记者采访。随后,刘光启告诉新晨报记者,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龚行长通过刘光启律师警告刘光启不要胡闹,称问题正在处理中。
9月25日,新晨报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该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了解情况之后给予回复。然而,截至发稿,新晨报记者并未收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何形式的答复。
- 潍坊农商行被指违规放贷260万元(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