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扮“民企”消费者岂可被忽悠
摘 要: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纠纷,一审判决终有结果,王老吉夺回红罐装潢所有权,加多宝失“标”后再失“罐”,面临巨额赔偿。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纠纷,一审判决终有结果,王老吉夺回红罐装潢所有权,加多宝失“标”后再失“罐”,面临巨额赔偿。对此,加多宝表示强烈不服,启动上诉程序的同时,迅速在擅长的公关领域发力,公开质疑法律的公正,并迅速推出“卖凉茶世界第一,打官司倒数第一”的说法,还有一组“你行,我行”系列广告,明示暗喻自己输了官司并非因为理亏,而是因为对手王老吉是国企,背后有“爹”撑腰,博取消费者的同情。
然而,加多宝一方面呼吁法律的公平,另一方面,又不惜长期忽悠消费者,想借此获得法律之外的特权。
外企扮“民企”博同情
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被判租用到期后,加多宝便于5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民企”自称,此后一直扮演“民企弱势者”的角色,2013年两会期间,加多宝还在其官方网站上以民营企业身份发表《致两会代表委员的公开信》,故意挑起各种经济体制的之间的矛盾,利用竞争对手的国企身份,试图制造国企与民企的对立来忽悠消费者,赢取同情。长期以来,“草根”和“民企”的定位已经成为加多宝对不知情消费者大打“悲情牌”的杀手锏。事实上,加多宝的“外企”身份早在2012年就已经曝光。
加多宝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企业性质为外资。在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加多宝集团投资的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其类型也清楚地显示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因为“外企”的身份,加多宝也得到了许多法律上的特权。十多年来,因为外资身份在国内获得了土地、税收等特殊优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王卫红教授指出,悲情营销其实是一种暴力营销,因为绑架民意,为的是获得法律之外的另一种特权,获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外的“特殊待遇”。加多宝利用外资身份获得投资上的优惠政策,又扮演“民企”获得舆论上的“超国民待遇”,这才是真正的特权阶层。
消费者不可忽悠
实际上,加多宝忽悠消费者的做法已经屡见不鲜。2012年,加多宝就因为广告语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而受到法院下达的诉中禁令,加多宝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又推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新版广告,并借助“国家统计局权威统计数据”大肆宣传。之后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公开告知书,明确指出加多宝“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依据并非来自权威的国家统计局,并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没有单设“凉茶”这一指标。
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企业竞争归根究底靠的是真正的实力,想要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还需要用心经营自己的品牌。老字号王老吉,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一直坚持冠军品质,做营销不敢怠慢,投入公益尽心尽力,最终获得消费者的广泛肯定,蝉联两届消费者满意度冠军。
忽悠消费者,最终只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如何处理好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让商业竞争回归正途,是加多宝应该好好反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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