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次明确:重组复牌需开媒体说明会
摘 要:在最近一次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证监会首次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一律召开媒体说明会。
在最近一次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证监会首次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一律召开媒体说明会。
三方面加强重组上市行为后续监管
继6月1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昨天,证监会再度表态,在颁布法规的同时,也要做好制度落实工作,配套保障措施要切实跟进。证监会未来将从三方面加强重组上市行为后续监管——
首先,证券交易所强化一线监管。首次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一律召开媒体说明会,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董监高、重组方、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均应参会回应市场关注,充分接受市场监督。
其次,证监局加强现场检查。重组上市项目草案披露后,一律安排现场检查;对2011年证监会明确重组上市规则以来已经实施完毕的重组上市项目,也要分批开展现场检查,进行重组上市项目“回头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
第三,严格监管执法。贯彻披露即负责原则,方案中止或终止的,不得豁免信息披露法定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同步问责;抓典型个案,加强业绩承诺监管,持续督促重组方履约践诺。
交易所发布媒体说明会指引
当晚,上交所也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对参会人员、会议地点和方式、会议程序和信披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具体来看,其一《指引》将涉及重组上市的所有相关方纳入出席范围,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还包括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和经办人。另外,《指引》要求媒体说明会应保证应邀参会媒体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确保媒体说明会能够如实反映市场疑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邀请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参会,且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对于说明会召开的地点和方式,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交易大厅或其他经认可的地点召开,并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同时说明会的各项程序也在其中。指引要求,会前,要求上市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说明会预告,并提前收集媒体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会议期间,相关方应先全面、如实介绍重组上市情况,保证媒体充分发问,并对说明会的最短时长做出限定。会后,要求上市公司如实披露说明会情况,并补充回答说明会未予现场回复的问题。最后,为防止说明会出现不当回复,明确参会各方应使用事实描述性的语言,不得存在虚假陈述和误导性陈述。
强化媒体和投资者监督机制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还表示,与常规的重大资产重组相比,重组上市的方案复杂及市场关注度更高、涉及各方的利益博弈更复杂、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对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影响也更为直接。
因此,在制度层面作出优化后,事中事后的信息披露监管需要同步跟进,媒体和投资者的监督机制需要同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