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摘 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8月13日起实施。总体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8月13日起实施。总体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邓舸指出,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信息披露做专章规定,强化信披监管;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三是深化市场化改革,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决策空间,放宽绩效考核指标、股票定价机制、预留权益比例、股权激励与其他重大事项的隔离期、终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制间隔期等方面要求;五是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完善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实施程序相关程序,对决策、授予、执行等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加强事后监管,增加公司内部问责机制安排,细化监督处罚的规定,为事后监管执法提供保障。
邓舸指出,考虑市场需要缓冲期,办法实施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或者新提出激励方案,按照新规定执行。
邓舸介绍,截至2015年底,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共有808家,涉及股权激励计划达1110个,其中有229家公司推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激励计划,对科技型、创新型公司的推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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