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惠企新政落地 助力企业稳岗复产效应渐显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接连出台落实包括个人所得税减免、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采购防控物资原材料留抵退税等在内的一揽子减免税费新政,以及包括延长纳税申报期限、“非接触式”办税等在内的多项惠企举措。近期,伴随一系列举措开始密集落地,助力企业稳岗复产的效应也开始在多地显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接连出台落实包括个人所得税减免、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采购防控物资原材料留抵退税等在内的一揽子减免税费新政,以及包括延长纳税申报期限、“非接触式”办税等在内的多项惠企举措。近期,伴随一系列举措开始密集落地,助力企业稳岗复产的效应也开始在多地显现。
“上午刚申报出口退税业务,下午公司账户就收到了547万元的出口退税款。在这个全民战‘疫’的关键时期,说是‘雪中送炭’一点不为过。”烟台明远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远家纺”)财务负责人王硕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响应国家号召转产民用口罩,从春节假期开始,就迅速转产,加班加点。目前,明远家纺可重复使用健康环保口罩生产线日产量达到5000个。
“为有效缓解当地防疫应急物资的供应压力,公司最新购买的一次性口罩生产设备也将在月底开机,日产量将达十万个。”明远家纺董事长陈义忠说,“新购买设备的这部分投入还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项优惠,又能为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50多万元。”
与明远家纺类似,还有一些出口企业也面临复工急需周转资金的问题。对此,烟台市税务局依托“智慧税务”建设,实现了最快退税“不隔夜”。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累计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6.02亿元,其中当日申报当日到账1.9亿元。
在四川,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分别就支持疫情防控、缓解中小企业生产困难出台了财税“十三条”和“税十条”。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说:“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提前恢复生产,开启了‘饱和生产’模式,消毒液生产量从原每日生产15吨提升到现每日30多吨。政府出台税收减免政策,预计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19万元,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抗击疫情的背景下,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税务部门加大了办税服务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及时优化调整信息系统,采取网上推送和线上互动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收集热点问题并发布解答口径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18日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税务部门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落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税务总局出台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发票供应等措施,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创新方法,积极作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王陆进说,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创新服务措施,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支持,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