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客户患肝癌 合众赔付11万余元
摘 要:2012年12月27日,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处理一起重疾理赔案,客户宋先生在提交理赔资料后获得理赔金119100元。
2012年12月27日,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处理一起重疾理赔案,客户宋先生在提交理赔资料后获得理赔金119100元。
据了解,合众客户宋先生今年49岁,是一家外企公司的高管,其公司在合众人寿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团体重大疾病。2012年3月28日,宋先生体检时经B超发现肝占位,后经人民医院各专家会诊被确认为“原发性肝癌”,随后宋先生住院接受治疗。12月,宋先生向合众人寿提出理赔申请,经公司理赔人员核实并报总公司审定,合众人寿向宋先生全额赔付119100元。
合众人寿温馨提示:肝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原发性肝癌是指在肝细胞或肝内胆管细胞发生的癌肿。为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死亡率在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列第3位,仅次于胃癌和食道癌。该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以40-49岁居多,男女比率为2.5:1。由于肝癌不太容易出现症状,得了肝癌也不容易察觉,所以日常自我检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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