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警惕假冒或过期“有机食品”坑害消费者
摘 要: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提醒消费者,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随意标注“有机”字样、认证标识造假等多种手段,用假冒或过期“有机食品”坑害消费者,购买时需擦亮眼睛。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提醒消费者,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随意标注“有机”字样、认证标识造假等多种手段,用假冒或过期“有机食品”坑害消费者,购买时需擦亮眼睛。
随意标注“有机”字样。部分食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为获取更高利润,在未经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上标注“有机”字样,然后以“有机”食品的名义对外销售。
认证标识造假。部分厂家委托印刷企业印制仿冒或假冒的“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标识,再将印制的仿冒或假冒标识张贴在其食品上,冒充“有机食品”销售。
食品包装标注不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机”食品外包装上必须同时标注“有机食品”标识和认证机构名称或者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部分“有机食品”虽张贴了“有机食品”标识,却没有标注认证单位名称或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无法证明真伪。
认证标识已过有效期。《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有机食品”的认证有效期为一年。市场上待售的部分“有机食品”在一年认证有效期满后并未向原认证机构提出“保持认证”申请,在其认证标识已经过期的情况下继续擅自使用“有机”标识。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提醒消费者,当前有机食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再加上生产企业在宣传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夸大行为,导致消费者盲目追捧“有机食品”。实际上,“有机”食品营养价值并不比常规食品高多少,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相关新闻
- 工商部门重拳打击网上商标侵权关闭网站千余个(2011-09-08)
- 全球富豪之"最":最年轻亿万富豪年仅28岁(2013-03-09)
- 二手房“过户忙”谨防中介乘机乱收费(2013-03-09)
- 当当网连续两年亏损 去年亏4.44亿(2013-03-09)
- 摩托罗拉欲全球再裁员1200人 中国区也在计划中(2013-03-09)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