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保健品包装成药品出售
摘 要: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 今年1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报,要求停止播出“肝病治疗仪”、“毛主席翡翠金钻国表”、“纤体收腹衣加雅莉”、“姜老太鼻康膜”等55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这些广告鱼龙混杂,全都含有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内容。
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清基胶囊”和“鑫方胶囊”广告。
也就是说,“清基胶囊”的虚假宣传早就已经被公认,而且1年前已经被广电总局叫停,然而如今依然在播出和销售。虚假广告屡屡被叫停,却从没有真停。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究竟是谁的错?虚假广告宣传,为何久治难愈?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桐律师对此发表评论。
包华:往往白纸黑字的文件并没有转化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行动,现在三令五申,媒体对广告有审查义务,但是在中科院发表声明一年多的情况下,居然还有媒体在播出这样的广告,很明显广告审查义务没有尽到。这些媒体也并没有承担其他的责任。消费者依然会看到这些媒体在频繁的、大范围的去转播这些广告。由于公众对于媒体是信任的,因此也信任媒体所发布的广告,可是这样的媒体明显辜负了公众的信任。对于“清基胶囊”的生产制造和广告主来说,虽然已经经过中科院的辟谣,其行为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没有得到处罚,让广大公众上当受骗。
很多保健品都是以老年人作为销售对象的,老年人比较容易轻信别人,也愿意在保健身体方面多花金钱。面对这样的问题,消费者该怎么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邵桐:《广告法》中有规定,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药品混淆的用语。“清基胶囊”的广告使用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这种情况下认定它是虚假宣传是毫无疑问的。
消费者往往认为这个产品确实有相应的功效,而且市场上供不应求,产生了盲目抢购性的购买心理。如果消费者明明白白知道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做出相对理智的判断。理智的消费心理是我们消费者最应当具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