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山东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摘 要: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研究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日前,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就上调标准细则进行协调沟通,不论新标准何时“出炉”,都会从7月1日起执行,并按新标准补足差额。
时报7月12日讯 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研究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日前,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就上调标准细则进行协调沟通,不论新标准何时“出炉”,都会从7月1日起执行,并按新标准补足差额。
据省人社厅6月统计月报显示,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44.3万,比去年增加34.4万人,增幅3.4%。今年我省确定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划为1100万,征缴收入计划50亿元。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我省从5月份开始着手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作。在考虑全省物价上涨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全国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后,新标准将尽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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