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延长半年 两类人群可延至2014年提取
摘 要:时报9月9日讯 近期济南市发布的公积金提取新政引发购房者广泛关注,位于经十路的公积金大厅连续多个工作日“爆棚”。为此,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9日下发两类人群延长公告,对两类因政策调整受到影响的市民采取放宽政策。
队形势不容乐观,但是仍不断有市民加入队伍。有市民携带马扎“打持久战”。
人员太多,排号器瘫痪,9日去公积金大厅办理提取业务的具体人数很难明确。据介绍,当天现场人次超过上周五的1500人,预计在2000人以上。下午5点半左右,当记者再次来到公积金大厅时,大厅已关门,千余人的提取人群已经散去。一了解情况的市民告诉记者,下午公积金延期政策被张贴到大厅,提取市民渐渐减少了。
延期解读
2010年10月上旬取得购房凭证者不能延期提取
“2010年10月上旬拿到有效证件的人就要着急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延期政策只是放宽了有效证件在今年9月30日前满3年的情况,在2010年10月上旬拿到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产证的市民不在延期之列。举例说明,市民张先生在2010年10月3日拿到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按照时间来算,张先生的上述材料在今年10月3日满3年,不满足延期条件,所以张先生如果不想被新政策限制住,最好在新政实施前提取公积金。
有公积金贷款在身的人,在9月30日之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还可以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对于还没有在9月30日取得上述材料,又想适用于改政策的人来说,就要抓紧办理购房手续了。
新政答疑
多年没提取,每年额度咋算?答:提取额度可逐年累加
市民张女士咨询:我2008年在二环南路领秀城买一套商品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累计还款5年,不过从未提取过公积金。我听说新政策实施后有贷款的一年只能提取一次,还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总额,那我5年没取,是不是也只能取一年的还款额?
工作人员解答:有公积金贷款在身的市民,每年提取的额度根据提取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每年都用公积金余额还款的提取者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每年的还款额;多年未提取的提取者,可以累计计算未提取年度额额度作为提取当年的额度。张女士的情况就是第二种,可以累计计算5年来她的所有还款额。工作单位变动咋提公积金?答:要先办转移手续
市民韩女士咨询:我2000年参加房改,最近刚刚更换工作单位,提取公积金需要怎么办理?
工作人员解答:更换工作单位的职工,需要先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后再到新单位开具相关的单据,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是新旧单位在同一家银行,可以办理银行同行转移;如在不同银行则需先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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