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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借安置房敛财3500万 妻子脚腕挂金链

http://www.e23.cn2013-11-01中国新闻网

    摘  要:村官不是官,却作为党和政府的“神经末梢”,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动者、实施者,他们手中权力不容小觑。在永嘉,一位村主任在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等项目上疯狂掠夺集体资产,短短几年间,竟敛财3000多万元。“小村官大贪污”敲响了农村基层反腐的警钟。

易,新桥村村民们自然高兴。新桥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立刻通过决议,决定由浙江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并由余乾寿代表村委会跟两家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协议约定两家公司收取总造价额的3%作为代建费,并以此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开发建设手续,同时规定两家公司以成本价享受109套代建安置房。其中昌泰公司获得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66套,和田公司获得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43套。

  在皆大欢喜时,村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协议之外,余乾寿和这两家公司有另外一个见不得人的“协议”:这109套房子获得利润,这两家公司要和余乾寿对半分。

  小村官,大贪污——

  机关算尽终究落网

  很快,新桥村的安置房工程红红火火上马了。

  虽然有私下协议,但余乾寿明白要拿到钱,必须尽早落实这个协议。

  首先要搞定的,是两家房地产公司。新桥村和两家房地产公司的协议签署后,这两家公司突然出现了一个共同的合伙人,名字叫陈伟荣。而这人,其实是余乾寿的朋友。

  在2008年,陈伟荣和两家公司先后签订虚假的合伙经营协议,为了让协议看起来更真实,它的落款时间是2007年。随后,陈伟荣把资金打入这两家公司,表面上看,陈伟荣确实已经出资了。

  余乾寿又瞄准了代建公司。经过一番努力,一名叫李正西的人顺利获得了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工程承建权,背后则是他承诺,以分红形式给余乾寿好处费。

  比起不知情的村民,整个安置房的建设,村干部多少知道一些内幕。余乾寿自然也有办法,“堵住”他们的嘴。2009年,瓯北一带房价大涨,村干部心理也渐渐不平衡起来。

  看准时机,余乾寿悄悄地分别和村干部打招呼,说在建设安置房这件事情上,为了报答他们的辛苦,和田公司准备了12套房子,以40万元的成本价“卖给”他们。

  当时的市场价,早已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村干部心照不宣,暗地里到和田公司,办好手续,随后将房子转卖掉,大赚一笔。

  整个局做好后,余乾寿开始大进横财:通过陈伟荣,分别拿到投资“分红”1475万元和1044万元,还先后两次从李正西处获得好处费400万元。

  然而,局做得再好,“既然走过,必然留下痕迹”。2011年8月,新桥村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百余套安置房被村干部和代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瓜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后经多方调查,余乾寿费尽心机做的局,被一一戳穿,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加强追赃工作,通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嫌疑人的房产、银行存款和汽车,至今已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

  等待余乾寿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专家观点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安: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村级组织事务覆盖面越来越广,但村民自治管理村务的能力没有得到提升,而且村级组织的制度并不健全,这些都使得村官容易产生腐败。要解决村官利用权力自肥,应该从完善乡村治理结构着手,进一步推行重大事务的决策公开化,增加村一级财务公开、事务监督的具体监督程序,此外,还要利用好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步培养村民的自治管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村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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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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