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人寿等四险企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摘 要:11月8和12日两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连发13张监管函,其中信泰人寿、国泰人寿等4家险企因偿付能力低于150%,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民生人寿、安华农业保险、紫金保险、众诚汽车保险等9家公司也因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而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函。
11月8和12日两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连发13张监管函,其中信泰人寿、国泰人寿等4家险企因偿付能力低于150%,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民生人寿、安华农业保险、紫金保险、众诚汽车保险等9家公司也因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而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函。其中,监管函披露,2010年5月即被民生人寿聘任为公司总裁的魏均勇,截至今年7月保监会检查时仍未取得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对于偿付能力出现的问题,信泰人寿等险企昨日对记者表示,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较快所致。据悉,目前多家险企已有增资计划,预计年底之前将陆续完成增资。
四险企偿付能力低于红线
在四家因偿付能力问题收到监管函的险企中,合众人寿显得比较特别,此次已是该公司今年第二次因为偿付能力问题而收到监管函,而距离上次解除监管限制也仅仅过去四个月而已,这在保险业内并不多见。
今年3月14日,保监会曾经向合众人寿下发过监管函,据了解当时下发监管函的原因是该公司在2012年4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只有132.02%,据此保监会暂停了其分支机构的增设。今年7月份,因为在今年一季度末合众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4%,保监会解除了上述监管措施。
仅短短2个多月后,合众人寿的偿付能力再次跌破150%。来自保监会的公告称,合众人寿今年第3季度的实际资本为18.35亿元,最低资本14.8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3.76%,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公司,所以暂停其分支机构的增设。对于偿付能力下降的原因,合众人寿内部人士在与记者交流时表示,主要是因为业务发展比较快,今年趸交型产品比较多,所以下降比较快,目前已经有了增资计划,大概会在明年1月份左右完成。
除合众人寿外,国泰人寿、信泰人寿以及国华人寿三家险企业也因偿付能力问题收到监管函,均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据保监会信息显示,信泰人寿2013年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实际资本7.50亿元,最低资本6.9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08.7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公司实际资本10.81亿元,最低资本8.6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25.51%,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
国泰人寿2013年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实际资本1.30亿元,最低资本1.1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14.45%,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
多家公司表态将陆续增资
据了解,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资本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按照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为不足类公司;100%到150%之间的为充足I类,属于关注类公司;高于150%为充足II类,为正常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偿付能力充足的I类公司需要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对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其中对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和充足II类公司若存在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的,保监会也可以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对于偿付能力出现的问题,险企通常的做法是股东增资。事实上,此次信泰人寿的偿付能力只有108%,已经非常接近100%的监管红线了,若低于100%的话,其或将面临保监会严厉的监管措施。对此,信泰人寿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截至2013年10月19日,信泰人寿2013年度承保总规模保费超100亿元,同比增长近240%。由于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和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使得其对于资本金的需求不断增大。2013年信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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