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六策突破部门利益藩篱
摘 要:针对当前大病保险推进中部分地区进展相对缓慢,统筹层次、承办主体与六部委要求存在偏差等问题,部分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采取突破部门“利益藩篱”、纠正“碎片化”倾向、加快建立完善行业监管六大举措,切实为大病家庭解忧、为社会稳定“兜底”。
案已经明确提出相关制度衔接要求;福建省还在现有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发挥当地红十字会作用。
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博士王琬认为,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体系,不能单一依靠大病保险,要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制度三者相结合。
六是建立社会医疗信息共享机制。由于各医疗保险系统之间信息难以联通兼容,政府、企业、医疗机构之间缺乏业务流程对接的平台和机制,商业保险公司成为“信息孤岛”,丧失了作为第三方医保管理的优势,更难以及时赔付参保人员。
有关人士认为,国家亟待整合医保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形成一张真正覆盖城乡居民的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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