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清费为煤炭资源税改铺路 税率在2%至10%
摘 要:继2011年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之后,“迟到已久”的煤炭也将在2014年进入这一改革行列。据介绍,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清费”“正税”并举。
涉煤所有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收费要予以取缔,符合规定的要进一步规范标准。
“在清费方面,除国家同意征收并保留的收费项目外,省、市、县设立的涉煤收费,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一律取消。”贵州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处长杨秀斌表示。据了解,贵州的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到国务院,在清费正税的同时,贵州还专门成立了煤炭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成员分批在各州市县做调研,对改革后的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研究。贵州省省长陈敏尔曾明确表示,要把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做成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
种种迹象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已渐行渐近。按照财政部财科所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制定的时间表,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于2014年上半年内实施;到2015年末,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扩展至其他矿产资源;2016年到2017年,将资源税征税范围扩大至水、森林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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