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公司8年4换老总:足球博士朱琪林离职挺敏感
摘 要:2013年12月26日,足管中心召开会议,宣布朱琪林因竞聘成中心市场部副主任而卸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超公司”)总经理一职,替代者是原福特宝公司总经理刘卫东。而刘卫东的接替者是原福特宝公司副总董铮。
指出,这种对外公开招聘,实则内定的招聘方式,在中超公司并不鲜见。
“老郎(郎效农)来中超是很危险的时候,但他走的时候也很突然,是‘被辞职’的,他的继任者(鲁俊),等于说很突然就来了。基本上外界都不知道的一个人,为什么?不知道。这人做了几个月不行了,走的时候也是很艰难的走了。”一位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做一个正确的决定是很困难的,需要考核,需要征求意见,需要方方面面论证,才合理。往往暗箱操作的决定是很快的,像老郎辞职,鲁俊上岗都非常快。实践证明,这些都是错的,(实际上)出了问题是要问责的。”上述人士说,“(这些人事任命)也走董事会了,但都很不规范。这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没有按照市场来做。”
“职业化”吊诡
当初由诸家俱乐部共同出资成立的中超公司,是背负着实现中国足球真正走向职业化的使命。但在总经理职位任命方面,令业界窥见的是“管办不分”的诟病。
“管办不分的最终结果是,几任老总都不是选拔的,这就是现状。”林乐丰认为,总经理职位更替频繁对中超公司整体运作会有影响,因为,总经理需要了解商务运作程序,一个周期的商务运作思路,均经过俱乐部探讨。“如果频繁换,这个周期还没结束,就换了总经理,还会出现另外治理模式。人不同,思维方式会不同。”
在林乐丰看来,俱乐部对总经理的任命方式并不是十分满意,因为几届总经理“都不是股东选举,都是指派来的,带有行政色彩。俱乐部希望他们能承担起责任。”
1月7日,深圳红钻俱乐部副董事长王奇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按照公司法程序,中超公司总经理的任命应当是公司董事会,但实际上是足协、足管中心任命的。这种情况将阻碍足球职业化发展。他同时认为,假如中超公司完全聘用外来人,“未必合适”,理由是,中国很多资源都在政府手里,比如,体育场馆资源、足球比赛安保资源等。因此,市场化不可一蹴而就,如果“一下子过渡到市场化,损失更大”。
“管办不分是历史遗留问题,足协完全是行业协会,足管中心则代表政府来管理足球。管和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但随着管办分离的逐步到位,会解决。”
《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2013)》援引北京社会科学院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等专家的观点称,长期以来,中国足球的管理体制是“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中国足协和其下属的中超公司三位一体”的形式存在,以一个机构和一套人员为主的政府职能机构、行业协会、经营企业的角色存在于中国足球联赛的管理中,使其同时拥有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这样的管理机制与决策机制,抑制了社会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2009年10月,中国足坛第四次扫赌打黑行动宣布开始。截至2012年4月,共计16家俱乐部、60余人,包括中国足协的高级官员、俱乐部经理、裁判员、教练员、现役及退役运动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是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足球反腐案件。
2012年2月,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该方案将矛头对准了人与办赛职能逐步剥离。改革目的是逐步建立起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要求的运作模式。
- 敏感窗口期平稳过渡 三主线分享改革红利(2013-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