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东航南航被曝春运大幅加价 推脱责任遭质疑
摘 要: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对记者表示,对于规范机票代理商违法违规加价的情况,首先应介入的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其次是航空公司应对票代进行管理,再则是物价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对此要进行监督,上述三方应共同作为。
上周五(1月17日),在《每日经济新闻》曝光了“国内45条航线春运期间遭代理商加价”的现象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对记者表示,对于规范机票代理商违法违规加价的情况,首先应介入的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其次是航空公司应对票代进行管理,再则是物价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对此要进行监督,上述三方应共同作为。
记者注意到,在1月17日机票黄牛党倒卖机票现象被曝光后,当日下午,中航协便下发通知要求杜绝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违法加价销售行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也于当日与本报联系了解情况。
1月20日,记者就此联系了国航、南航、东航三家航空公司,截至发稿前,已有南航回应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中航协有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张起淮指出,中航协作为票务代理的批准、审批、成立机构,对(相关违法行为)管理和整顿,中航协有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根据民航局《关于移交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民航函[2006]141号)以及中航协《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航协自2006年3月31日起正式对外开展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工作,履行销售代理资格认可的管理职能。
记者注意到,本报1月17日报道了“国内45条航线春运期间遭代理商加价”的行为之后,中航协当日下午便发布 《关于坚决杜绝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违法加价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标准,坚决杜绝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违法加价销售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中国民航大学教授李晓津对记者指出,从机票现有管理规则来看,运输合同里面有一条规定机票售出后不得改名,但在操作上还有一些漏洞,目前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尚待强化,就航空公司针对代理商的一些检查来看,效果也比较有限。
“理论上是中航协来进行检查,但是暂时也没法做到全面监管,因为国内每年卖30亿张机票,量还是非常大的,监管难度也是很大的。”李晓津表示。
市场容量导致监管力度面临挑战,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黄牛党倒卖机票的现象会继续持续下去?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先以短信形式联系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沟通对中航协进行采访事宜,未获得回复。随后,记者致电对方,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还多次拨打中航协公开电话,同样无人应答。
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近日已经两度就此事宜联系记者,目前对事件的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
航空公司责任划分尚存争议
在《每日经济新闻》对春运期间86条直飞航线机票售价情况展开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45条航线遭代理商大幅加价,涉及包括国航、南航及东航在内多家航空公司航班。而作为这个产业链上重要的一环,各家航空公司的态度也至关重要。
在张起淮看来,相关航空公司对机票代理商的加价行为同样有法律责任,并且航空公司不能只委托,而不管理。
他指出,所有的销售商都是各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他们从中航协拿到了销售机票的资质,然后再去各航空公司获得代理委托权。如果没有获得航空公司授权,便不能销售该航空公司机票。所以,航空公司是代理商能获得利润的第一道关。
张起淮举例说,“比如,某票务代理在全价基础上加价50%进行销售,外界会普遍认为是该航空公司加价了50%。因为所有的机票代理商,都代表航空公司售票。在这种法律关系下,委托代理商如果有违规行为,委托人同样有责任,这在民法通则中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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