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地抵押变担保 成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新途径
摘 要:“近20亩农地经营权抵押,换来了30万元的银行贷款。”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的农户孙宝君感慨。2月27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已在北京落地,而第一个“吃螃蟹”的金融机构正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行的法律法规中,尚存在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抵触的条款。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为1995年实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虽然央行和银监会都明确表态希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但基于有关法律障碍,很多地区都难以实施这项贷款业务“北京地区目前除了平谷在试点,其他区域也还没有展开。四川省也在试点,由地方政府出面找担保公司来做信用担保,但这种模式也很难大规模复制。现在金融机构和政府都希望修法和各项细则进一步落地。”该人士称。
“从2012年开始,北京银监局来我行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做过多次调研,并且给银监会写过汇报,银监会也很支持农村产权融资的创新,希望能呼吁配套的相关法律尽快修改落地。另外,监管层最好能对‘三农’贷款再提供一些政策倾斜,比如单独批给银行一笔‘三农’的信贷额度等,以便于这些新融资业务迅速铺开。”杜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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