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缴费致保单失效 可通过复效条款恢复原保单
摘 要:郝先生于2007年6月在中意人寿中山中心支公司投保定期寿险,保额20万元。今年3月,郝先生因病去世,中意人寿向受益人——其妻子赔付20万元。据郝先生的妻子告知,郝先生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20万元寿险,却因保单失效而不能获赔。
买保险之后,应关注自己的保单,留意保单的交费方式及保费到期日,及时交纳续期保费。
相关新闻
- 社保缴费门槛提高遭农民退保 最低缴费100变300(2014-04-21)
- 缴费凭证能收到却收不到收益对账单 投资连结保险有猫腻?(2014-03-13)
- 居民养老险个人缴费分12档 跨地转移年限可累计(2014-03-03)
- 专家:建议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2014-02-10)
-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明年或调整 强化个人缴费义务(2014-01-26)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