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利益链条现象:一顿饭花2500多元
摘 要:近日,孙先生通过一款社交软件会见网友,被带至双井东柏街一处街边店内消费,一份果盘、四碟干果花销超过2500元。付完钱的孙先生感觉被骗,于是向警方报警。
盘手早上9点就起来开始聊,聊到晚上12点左右。
“他可能有钱,他可能没钱,他可能没钱借钱给你花,他可能有钱不给你花,这不一定的事,没啥平均。但是肯定比平常地方贵啊,不然怎么叫黑吧呢。”这名招聘者表示,来到店里的消费情况因人而定,但肯定高于平常消费。
据该招聘者介绍,他的店里曾产生过的最大单,有六七万。他说,正常点单头一单是500多元。女孩继续聊,如果能加酒的话,就是加680元或者1080元的酒,这是第二单。如果这瓶酒喝完,猎物还有钱,也愿意花,就加1888元或者2888元的酒。如果人特别好的话,就喷香槟,1280元一瓶,两个人“噌、噌”就没有了,不到20秒,最多的时候有次喷了20箱。“但是如果一上来就给他整个大的2888元的,就可能把他吓跑了。”
“酒托”利益链条
键盘手:
负责在网络寻找目标,一般为男性。利用社交软件注册多个女性账号,与猎物聊天,时机成熟后将猎物约出。
传号手:
把“键盘手”提供的猎物信息以及编造的“女人”信息、约定的时间地点传给下一方“托女”。一般是由某个“键盘手”兼顾。
托女:
接到“传号手”所传的猎物信息,最后与猎物见面,将猎物带去“上家”店内消费的女性。
上家:
一般为酒吧、咖啡馆等店铺的老板,利用“键盘手”带来的猎物到其店内消费。之后,给“键盘手”“托女”等相应的提成。
一套完整的“酒托”流程,涉及“键盘手”、“传号手”、“托女”和“上家”等环节。
律师说法
如果金额巨大 “酒托”可被控诈骗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中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的康凯律师表示,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酒托和酒吧经营者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此前北京已经有过类似判刑的案例。
但康凯也表示,单个的消费者,涉及的金额可能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如果不把消费者归集起来,酒托和经营者的行为很难被认定构成犯罪。”康凯说,加上有些消费者事后并不会选择报案,认为吃点亏就算了,这样取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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