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华保险支付客户理赔金并替客户偿还贷款
摘 要:临沂新华保险客户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陷入重度昏迷。经核实,王某购买了新华保险公司《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该产品在农村信用社销售,是对客户贷款的一种保险。经过审核后,临沂新华保险公司向客户以及客户所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赔付20万元保险金。
临沂新华保险客户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陷入重度昏迷。经核实,王某购买了新华保险公司《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该产品在农村信用社销售,是对客户贷款的一种保险。经过审核后,临沂新华保险公司向客户以及客户所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赔付20万元保险金。
2013年6月25日,王某驾驶车辆在等待红绿灯时不慎被大货车追尾,导致头部受伤,至目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后经司法伤残鉴定机构鉴定为全残。值得庆幸的是,2012年8月份,王某在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贷款业务时,曾经购买了一份新华保险《借贷安心》保险,一次性缴纳保险费400元,保额为20万元。截至王某出险时,20万元贷款还有10万元未偿还。
2014年5月,王某的家人及所贷款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共同申请人向新华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临沂新华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了详细查勘调查,确认事故属实。2014年6月,新华保险公司赔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偿还贷款及王某伤残保险金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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