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祥集团代理商斥厂家无信 厂家称按合同执行
摘 要:近日,聊城市盈动商贸有限公司的王先生拨打本网新闻热线8800121反映,他今年代理了凤祥集团的调味品,后因种种原因放弃代理,凤祥集团聊城办事处的负责人曾称可以帮助消化掉剩余的货物,但至今仍无动静。
“在酒店消化这些货物,要等酒店结款,但钱是早晚的事。不能只靠我们,作为代理商,盈动商贸也要承担一部分风险。他们现在这样的做法显然是把商业风险强加给我们了。现在盈动商贸公司要求这边的业务员买走那些货物,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最后卖不了,也是没办法。本来是互相谅解、互相合作,但现在我们很被动。”宋先生对于盈动商贸的行为不以为然。
另外,对于窦先生提到凤祥集团聊城办事处曾用市场上的旧货调换盈动商贸的新货,宋先生称当时确实紧急调货,但是补给盈动商贸有限公司的货物都是从公司直接发货,不存在过期产品的说法。
14日,记者又联系到了当时负责为盈动商贸有限公司配货的凤祥集团业务员程先生,程先生表示,之前确实与盈动商贸公司调货,但货物很少,大概只有一件,也就是24瓶左右。“货物太少了,不值得从厂里发货,再说盈动商贸是代理商,从他们这儿拿货也算正常,”程先生说。
此外,程先生承认了他确实曾在盈动商贸先拿货,并打了欠条,但是上周已经将货款付清,“酒店与我们结账,一般是隔一个月付一次,酒店和我结了帐,我马上就将货款给了他们,将自己打的欠条撤了回来。”程先生说。
法律专家:合同效力大于口头协议
针对凤祥集团与盈动商贸有限公司的纠纷,记者采访到曾任法院法官的冯先生。冯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双方确实曾经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因为合同效力大于口头协议。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结束代理关系的条款,则应按合同执行。如果厂家口头承诺可以退货,则代理商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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