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明令禁止返现承诺收益 网销保险平台或洗牌
摘 要:“年度大促,最高返3000元集分宝!”“累计预期收益率25%,保底收益11.7%!”经历了“双11”的洗礼,网销保险又在“双12”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保监会首份互联网保险监管征求意见稿出炉的当下,这恐怕是网销保险最后的狂欢。
南蒋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双十二买的车险,赠送了上百元的集分宝,虽然不能兑现,但以后在网上购物缴费或还信用卡都可以用。”据了解,蒋女士口中的集分宝相当于有价证券,100个集分宝等于1元钱,可在淘宝购物、天猫购物、集分宝购物、缴水电费和通讯费以及信用卡还款时使用集分宝支付抵扣相应比例的现金。
导报记者发现,在淘宝保险频道,购买保险产品赠送集分宝的幅度并不小。在一款阳光产险的交强险、商业险、车险优惠套餐宣传页面中显示,“最高返3000元集分宝”。如此大幅度的优惠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据导报记者粗略估算,仅在双十二当天该款产品交易量就高达近1500笔。
此前,在导报记者所关注的多起网销保险满赠或返还有价证券的促销案例中,业内专家就表示,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空白的情况下,此类促销行为都属于“擦边球”行为,钻法律的空子。而在保监会首份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正式出台后,业内专家预言,诸如此类的“擦边球”行为或不再出现,或将遭监管部门严惩。
此外,《征意稿》还特别指出,“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并进行转支付。”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坐支保费”等风险发生,如此一来,诸如支付宝转账等渠道就不能使用了,第三方网络平台应该开设专用账户直接对接险企账户。
网购注意三步曲
中保协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从28家上升至60家,年均增长率达46%;3年间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从31.99亿元增长到291.15亿元,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到201.68%;3年间互联网保险投保客户数从815.73万人增长到5436.66万人,增幅达到566.48%。
从分布渠道来看,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保协共有32家财产险会员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累计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3453066.5万元,占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5621.47亿元的6.14%。
值得注意的是,高速的增长率也使得风险事件频发。今年5月保监会还就“警惕各类利用网络实施保险违法犯罪活动”下发通知指出,发现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投保后诈骗保险金、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在网络支付环节盗划、侵占保险客户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提醒各单位应提高警惕,发现情况应及时上报。
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网购保险应尤为谨慎。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网上购买保险可以采取三步走战略:首先,提出三个关键需求,对比保障;其次,两分钟详读条款,避免误解;最后,一分钟核对信息,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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