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原因致CPI创新低 今后几个月仍将低位运行
摘 要: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上个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继去年全国CPI涨幅2%创下近四年来新低后,今年首月CPI涨幅再度跌破1%,创下近60个月来的月度最低涨幅。
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上个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继去年全国CPI涨幅2%创下近四年来新低后,今年首月CPI涨幅再度跌破1%,创下近60个月来的月度最低涨幅。
创近60个月最低涨幅
CPI同比涨幅创下自2009年12月以来的新低。数据显示,上月城市CPI同比上涨0.8%,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1%,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1.3%。从与去年12月份的对比看,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上涨0.7%,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从近12个月的数据看,从去年初至今,全国CPI同比涨幅基本是一路下滑,从去年1月份的2.5%直至今年1月份的0.8%,其中仅在去年上半年有所反复,但去年全年月度CPI同比涨幅从没有跌破过1.5%,今年1月份一举跌至0.8%。不过从环比涨幅来看,去年12月份的CPI环比涨幅已经跌至0.3%,与今年1月份相同。这比起去年大多数月份CPI的环比涨幅已经算是高的,去年多个月份的CPI环比涨幅都在0.2%以下,3、4、6、11几个月份甚至为负,其中去年3月份CPI月度环比涨幅还达到了-0.5%。
食品类价格涨幅普遍较低
在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中,食品依然是影响上月CPI涨幅的最重要因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月份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鸡蛋和鲜果的贡献最大,同比上涨幅度分别为8.3%和3.3%。
在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普遍较低的情况下,1月份CPI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7个百分点。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认为,气候因素致使鲜菜价格同比下降、春节错月因素、汽油和柴油价格下降是三大原因。而这些因素在未来可能将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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