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经济形态 都应依法治企
摘 要:去年12月,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一审宣判,如我所料,广东省高级法院裁定的结果是王老吉胜诉。这事本已失去了热度,但随着两会的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再次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因此,我还是想把这事加上自己的佐料,再次炒个冷饭。
中方希望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能够认识到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中国企业通过自身努力,竞争力与30年前相比已大大提高。外资企业在华需适应形势变化,不能像以前那样仅仅依靠优惠政策。中方现在对内外资已一视同仁,希望外资企业能够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法治是国家政治、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只有遵循依法治国的原则,才能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才能让经济发展更加稳健。如果说加多宝外资身份却以“民企”示人,只是一种营销手段,那也就罢了,面对官司“败诉”的境况,善意的谎言完全可以得到谅解,然而,其屡屡拿“非公经济”说事,却免不了惹上挑动民企和国企矛盾的嫌疑。换句话说,经过加多宝的这么一闹,经济事件提升到政治层面,这事大了。
现行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不存在不同经济体制的企业可以对待法律不同待遇的情况,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经营,这是企业也是社会的基本规则。身为外资企业的加多宝显然是搞错了“依法经营”与“一碗水端平”的内在联系。
企业深耕更需创新精神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广药集团的确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商标权人的权利,这也是在通过维权的手段构建整个凉茶行业环境。用一个简单的示例说明红罐的归属问题,加多宝方面如同农户承租他人的田地,扩大了该产地产品的销售,其退租后能否在其他土地上种植并使用原产地商标来推销其新的产品呢?如无特别约定,种植的答案应当是肯定的,而使用原产地商标来推销其新的产品的营销方式则是有争议的。
有关本案,在对于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上,当事人的看法是决然相反。按照目前的语境,无论二审如何结果,一方负伤甚至双方负伤是必然的(虽然有握手言和的可能,但若无戏剧性的变化,此种可能为零)。在双方各说各话的情况下,即使勉强和解,已经有的伤痕问题仍然解决不了。所以,我期待双方间能调整思路,形成新的共识从而使纠纷有戏剧性的变化。
回观本案的烽火连天,法律界是看了一场并不精彩却有点苦涩但值得回味的演出。坦率直言,中国的产业界眼下决不是需要这样的演出,而是需要剌激企业创新,增强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动力。
饮料产品创新源于饮料市场需求,源于市场对饮料的产品技术需求,也就是技术创新活动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明确产品技术的研究方向,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使饮料市场需求得以满足。这个原理适用于中国绝大部分企业。在现实的企业中,产品创新总是在技术、需求两维之中,企业应该根据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将市场需求和本企业的技术能力相匹配,寻求风险收益的最佳结合点。产品创新的动力从根本上说是技术推进和需求拉引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根本。
我虽然是个以律师为职业的法律人,但我坚持认为和气生财乃千年古训。现实生活中,法律并不能完美解决商品经济的所有纷争,因为某些时候,法律的判决往往会滞后,而此时侵权行为早已发生,被侵权者损失难以挽回。法制,某种意义上来讲更应该发挥其威慑、警示的作用,让人不敢违法。作为企业,要赢得市场,更重要的是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和营销创新在内的企业创新,而非一味的“拿来主义”,更不是以侵害被人利益为代价的“拿来主义”。
企业,是市场主体,是最重要的纳税人,是民生的重要支撑点。企业的权利保护不足,社会便没有活力。所以,在企业依法守法,坚持创新的同时,我希望与会代表能多多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