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单位职业年金存较大差异 编制外员工无法享受
摘 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和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在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时将实行不同的基金积累方式和投资运营方式。前者将采取“记账式”缴费,可以分散缴费压力,而后者需要根据自身收益筹措资金,由于经营状况的差别,部分单位压力巨大。
计息的,由政府规定一个利息比例,但是由于现在还没有具体实施,这一比例还有待政府确定。具体操作办法也会很快出台。而职业年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势必会带动整个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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