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失踪之责不能一推了之
摘 要:近日,存款失踪案件再次引发市场关注。银行,这个通常意义上最安全的存款地,近期却事故频发。
近日,存款失踪案件再次引发市场关注。银行,这个通常意义上最安全的存款地,近期却事故频发。
继酒鬼酒、泸州老窖(000568,股吧)等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丢失案后,近期合众人寿再曝光一起3亿元的存款丢失案。合众人寿2014年年报显示,在“未决诉讼”一栏中,合众人寿旗下控股子公司合众资管的3亿元委托资产,在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当日,就被全部转走。甚至在天津银行,这种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也并非首例,早在2014年1月中旬,9家公司及5名个人在天津银行天保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后,陆续发现现金存款账户内的存款在储户本人未进行款项转出操作,同时也未委托他人取款的情况下,出现了账户内存款凭空减少或消失的情形,涉案总金额高达4亿元。
如果说此前发生的一系列个人储户存款失踪,尚可简单归结为存款人普遍盲目追求高收益、风险防范意识弱的话,那么公司存款丢失则难以用这个理由搪塞过去。
以本次合众人寿为例,据其年报披露,此案涉及的两份资产管理合同看起来并无异常,其中涉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3%和3.3%,存入的也并非是此前曾在南京浦口等地出现过的“假银行”,而是堂堂正正的天津银行济南分行。那么,这样看似妥善合规的行为为何会引发巨款失踪?
从警方立案侦察的信息可知,这又是一次银行“内鬼”作案。目前的嫌疑人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销人员张某等,他们通过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非法转走了该笔巨额款项。事实上,无论是2014年杭州联合银行的42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被盗,还是泸州老窖、酒鬼酒、合众人寿等企业存款不翼而飞,这样的存款神秘失踪案件似乎都离不开关键人物——银行“内鬼”。
据媒体披露,泸州老窖的存款遗失案件中,有人刻制假印章,对该笔存款作了假担保协议,而银行把钱贷出去后,还款出现问题,导致案情曝光。而前述杭州联合银行一案中,则是“内鬼”柜员祝某通过伪造存单,并以白纸替代储户存折打印转账信息的方式,将钱从储户账户中转出。再加上此次天津银行一案中的嫌疑人张某,都是利用银行的相关系统漏洞,得以作案成功。
固然,存款失踪仍是少数银行的个别现象,目前尚不足以导致银行的经营状况出现系统危机,但其可反映出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监管方面出现了漏洞。个别职员的不轨行为背后显示出银行相关系统本身安全性有待提高,规定的自审工作不到位。根据规定,每日工作结束后,银行本该对当天工作进行核查,并核对各类凭证。如果能切实执行这些自审,可及时发现部分被监控记录的造假过程,但因为银行自查不及时,最终酿成恶果。
更让人担心的是,由于目前的法律对存款冒领、丢失如何处理等都没有明确细则,因此,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银行对其存款负有保管责任,但在此前的存款失踪案件中银行存款失踪后,储户只能依靠公安机关侦破诈骗案,或者进行漫长的司法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银行往往并未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在2014年1月天津银行的存款失踪案件中,面对储户的补偿要求,银行方面宣称“涉事银行工作人员已经在逃,此事已经报到了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立案调查”,并拒绝进一步沟通。
应该说,这样的态度并不可龋作为社会公众金融服务机构,银行最大的责任和最基本的服务就是保障储户资金的绝对安全。客户的储蓄账户金额不翼而飞,无论是银行内部员工挪用侵占或是作假行为,银行都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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