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增加三个信息披露时段
摘 要:上交所昨天发布了《关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增交易日早间、午间以及非交易日披露时段,自6月1日起施行。至此,上交所启动实施多时段信息披露制度,预计将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效率,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上交所昨天发布了《关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增交易日早间、午间以及非交易日披露时段,自6月1日起施行。至此,上交所启动实施多时段信息披露制度,预计将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效率,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通知》显示,上交所本次为沪市全体上市公司新增交易日早间7:30至8:30、午间11:30至12:30,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13:00至17:00共3个披露时段。在上述时段内,上市公司可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发布《通知》规定范围内的公告。
本次将交易日早间披露时段的公告类别限定为四类,即澄清与说明公告、停复牌提示性公告、重大合同公告以及发行其他融资产品公告。交易日午间披露时段的公告类别则限定为两类,即澄清与说明公告和停复牌提示性公告。据测算,上述公告类别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间和午间披露公告的实际需求。同时,考虑到实践中上市公司在非交易日披露公告的应急需要,将非交易日披露时段的公告类别限定为直通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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