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 都市女报 当代健康报 人口导报
外文版
繁體中文

徐静蕾代言猴菇饼干被诉侵权

http://www.e23.cn2015-07-08法制日报

    摘  要:由著名影星徐静蕾代言的“江中猴菇养胃饼干”,被消费者起诉涉嫌侵权,今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据悉,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认定上述涉案产品的广告行为,不符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由著名影星徐静蕾代言的“江中猴菇养胃饼干”,被消费者起诉涉嫌侵权,今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据悉,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认定上述涉案产品的广告行为,不符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件原告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江中猴菇养胃饼干”在其电视广告宣传中宣称:“江中猴菇饼干养胃,专为胃病人群设计,满足胃病人群核心需要”。而且该产品还请了著名影星徐静蕾来代言,更增加了“江中猴菇养胃饼干”的印象,认为这种饼干确实具有养胃和治疗胃病的作用,于是就购买了猴菇饼干,用来治疗改善胃部不适的毛病。但买回后发现所谓的“养胃饼干”和普通饼干没什么不同,反而耽误了自己及时就医和治疗,给李先生精神和物质上造成了损害。为此,李先生在7月6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有限公司、徐静蕾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10倍赔偿原告损失783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

网络编辑:马恬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