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五日连发两文防风险 意在收紧险企投资
摘 要:12月1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简称指引),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内部控制做出更多规定。
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权益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资产托管、集中交易和防火墙机制。
《应用指引》第3号要求,保险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权益投资经验的人员开展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资业务,并配备投资分析、权益投资研究方面人员。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权益投资决策和授权制度,以及覆盖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指令下达、合同签署、交易执行、业务资料保管、投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操作细则。另外,保险机构应当成立股票投资研究部门,建立专业的股票投资研究分析平台,执行委托人资产配置指引,根据保险资金特性构建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同资金。
《应用指引》第3号还提出,保险机构应当对投资指令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投资指令应当通过公司内部统一的投资交易管理系统下达,且经过系统风险控制规则的检查和指令复核操作。保险机构应明确放弃配售等交易的审批授权机制。
目前,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已经成立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内控专业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别来自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募基金以及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所有委员均为各单位分管投资、风险控制、审计、法律等内控相关工作的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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