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变“失效保单” 10万元打水漂
摘 要:去年12月,深圳白领刘先生遇到一件让他头疼不已的事情,本以为在银行还清四年前的贷款,当时被要求一并购买的10万元理财产品加上收益能一起到手了,到银行咨询才知道,当时买的并不是理财产品而是工银保险产品
门了”,工银安盛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但目前,刘先生从监管部门处只获得一份工银安盛提供的回访录音,仔细听完后,刘先生对录音的真实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录音的声音很轻,根本就不像我父亲那个年龄段的声音”。尽管保险公司声称已提交录音以外的资料给监管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还没看到有其他相关的资料。
专家:投保人应该看清保险合同类型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合同失效前,及时通知投保人缴纳保费。若保险公司已经告知投保人续保事宜,而投保人仍然一直没有缴纳保费的,投保人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中山大学金融学教授黄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产品的类型,以及缴费的期限。当投保人发现保险合同失效后,可以在失效日起两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否则合同将永久失效。同时,投保人变更了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也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方便保险公司就保险相关事宜与投保人进行有效沟通。
同时,投保人应该注意合同失效所对应的相关损失,包括有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复效后,在180天内因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赔、两年内自杀的也不赔;部分投保人申请复效时要重新体检;须一次性补交失效期间所拖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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