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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品牌争夺战再升级

http://www.e23.cn2016-04-27中国质量报

    摘  要:一个月前,因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苏州稻香村糕点,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稻)称已向法院起诉控告苏州稻香村(苏稻)商标侵权。

“稻香村”商标近似,且商品范围类似。“苏稻多年来也一直通过法律手段,对各种侵犯稻香村正当权利的行为进行了几十起维权,未经授权不论以何种字体和方式使用‘稻香村’3个字都被法院判定为侵权,有力地保护了‘稻香村’这个传统老字号。”

  对于苏稻的最新声明,北稻通过媒体回应称,苏稻授权北稻使用商标是针对圆形商标,而非稻香村文字商标。最高院的裁定中已经明确当时的市场格局是共同使用商号,各自使用商标,且北稻签订圆形商标使用协议时,已经取得“稻香村”毛笔字商标注册。

  关于“稻香村”品牌争夺案的特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今认为,这个案件因为和老字号有关系,它是一个系列的商业标记,其中有字号的问题,有商标的问题。与大多同类纠纷一样,“稻香村”商标纠纷根源于特殊时期的社会关注和历史因素。苏稻享有在先字号权、在先注册商标权是经过登记注册取得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苏稻在糕点类产品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使用“稻香村”“稻香村及图”“稻香村集团”这样一些标记,或者是字号,这是法律赋予的商业标记的专有权利。

  对于此次“稻香村”品牌的“南北”争夺战,中国质量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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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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