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公告披露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摘 要:27日,兴业证券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兴业证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27日,兴业证券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对兴业证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审理终结后,发现兴业证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和《丹东欣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决定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 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相关新闻
- 兴业证券设5.5亿元赔付金创纪录 卷入欣泰电气欺诈事件(2016-07-05)
- 兴业证券:A股本周有望迎来反弹契机(2015-06-24)
- 兴业证券资管业绩大跳水 去年王子今年青蛙困惑业界(2013-11-20)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