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交易“公平性”争论不断 建议加强监管

2022-03-09 10:52:39

来源: 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韩苗苗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提交了“规范发展量化交易”的提案,就量化交易的范围设定、机构资质、数据报告、算法报备、费用提升等提出六项建议。

  境内市场的量化交易规模近年来快速上升,有关其引发交易趋同、加剧波动,以及有违市场公平的讨论热度也在不断升温。而在争议之中,应强化监管更好地规范量化交易,已成为多数业内人士的共识。

  “不公平”源于何处?

  目前,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资本市场,机构量化交易占比已达70%左右。而在境内市场上,量化交易的行业规模已超万亿元,有研究认为,量化交易在A股市场的成交占比达两成左右。

  “境内股市中的量化交易属于金融科技创新,但要纳入监管范围,不能无序发展。特别是在股票现货市场,对量化交易必须进行一定的限制。”贺强表示,在发达经济体特别是美国股市中,个人投资者交易占比不大,主要是机构投资、法人投资。而机构与机构之间采用量化交易,是对等、公平的。

  “我国股市还是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股市开户数已达2亿户,99%以上可能都是散户。中小散户在股市中是弱势群体,信息不灵通,没有资金实力,更没能力进行量化交易,在机构面前,大部分股民毫无优势可言。”

  此前,量化交易的问题已经引起监管关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2021年第60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会员大会暨年会上指出:在成熟市场,量化交易、高频交易比较普遍,在增强市场流动性、提升定价效率的同时,也容易引发交易趋同、波动加剧、有违市场公平等问题。

  都是高频交易惹的祸?

  谈及量化交易的公平性,“高频交易”是一个关键词,也是招致“量化交易薅股民羊毛”等质疑观点的主因。

  贺强认为,需注意的是,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主要是以博取短线差价为主,不是通过长期投资分享上市公司业绩为主。从性质上讲,量化交易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大量差价收益。

  不过,市场中也有不同观点。聚宽投资创始人高斯蒙表示,在股票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因信息弱势、专业欠缺等因素,大概率会以偏离平衡价格去成交。而当市场中有充分的量化交易参与时,由于提高了市场的有效性,会大大缩短股价到达平衡价格的时间周期,从而确保绝大部分交易者都可按照平衡价格完成交易,减少交易亏损。

  淳石集团合伙人、酷望投资证券母基金负责人杨如意认为,对比境内市场,海外量化交易发展更成熟,策略差异化更大。海外市场总体量化交易频率比境内市场低,但高频策略更加丰富。由于海外市场更成熟、更有效,且量化交易市值占比更高,导致海外量化交易的超额收益明显小于境内市场。

  在杨如意看来,量化交易的兴起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后续对量化交易监管的完善是值得关注的方向。

  量化交易应“依规行事”

  杨如意表示,在监管方面,由于海外量化交易已发展了相当长时间,对量化的监管也相对成熟,包括对量化资金的杠杆运用、风格漂移、业绩分化、交易机制、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都相对到位。

  针对如何规范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的量化交易,贺强提出六项建议:

  一是明确量化交易的范围。量化交易的范围应是股指期货、期权、指数基金、ETF市场以及国有银行等大盘股。不能在股票现货市场盲目地发展量化交易,在以大量散户为主的现货市场,应对量化交易进行限制。

  二是设立量化交易的准入机制。确定量化交易机构的资质条件、备案登记、交易算法、风险管理以及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三是完善量化交易的报告制度。应要求量化交易机构定期提交交易数据和风险管理方案,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量化投资和高频交易的应用状况,防范相关风险。

  四是建立量化交易算法的报备制度。量化交易监管的核心是对交易算法的规范,监管部门应要求量化交易机构报备其算法和代码,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量化交易行为进行分析。

  五是适度提高量化交易的费用。如对量化交易的频繁撤单行为收取撤单费,加大量化交易中随意撤单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抹平量化交易机构相对普通投资者的交易优势。

  六是应不断进行监管创新,通过市场调查研究,推出有关量化交易监管的法规,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对量化交易进行监管。(谭一凡 徐蔚)

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