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业为奋斗的你加把劲|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反洗钱宣传月——依法严惩洗钱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三期)
案情介绍
坡某、陈某系夫妻,2015 年9 月起,二人在某市某街开设手机店售卖手机,同时与境外人员协商配合,在境内境外分别设立营业点,以"对敲"模式非法从事中缅币双向兑换业务,通过提高兑换汇率形成汇率差来谋取利益。自2015年9月至2021年7 月期间,坡某、陈某经营的"地下钱庄"在中国境内的兑换点进行兑换业务,其资金进账、出账累计金额人民币均超过 4.8 亿元,合计资金交易累计金额人民币近 10 亿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坡某、陈某未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非法买卖外汇合计人民币近10亿元,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属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坡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00元,被告人陈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85000 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484415 元上缴国库。
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活动。根据 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地下钱庄"常见的洗钱方式
换汇: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
洗黑钱: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地下钱庄"洗钱危害
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影响了金融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还助长了非法集资、贪污腐败、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成为洗钱分子清洗赃款的主要工具。
温馨提示
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增强反洗钱意识,不出租、出借个人信息、银行卡、银行账户和u盾,避免沦为洗钱工具。同时,在资金交易过程中要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增强反洗钱的意识,警惕地下钱庄交易,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编辑:张晓艳 值班主任: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