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春天还有多远?
摘 要:今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变化,首先,取消保险公司在银行驻点销售资格的“银保新规”(业内俗称“90号文”),部分省份于今年6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对于银行渠道这一稀缺资源的利用,出现了一定的障碍。
今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变化,首先,取消保险公司在银行驻点销售资格的“银保新规”(业内俗称“90号文”),部分省份于今年6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对于银行渠道这一稀缺资源的利用,出现了一定的障碍。
其次,旨在规范银保业务、禁止商业贿赂的银保佣金“阳光化”政策,亦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使得银保业务渠道的激励模式和效果出现了重大转折。
在这两大“重磅政策”的影响下,部分地区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应声而落,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银保业务的冬天已经来临。
就政策面而言,银保新规的影响已经有所消化,经过了半年时间的缓冲,保险公司也有了一定的应对之策:尽管不能公开入驻银行网点,但是保险业务员还是有变通的方法可以向银行网点渗透,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因此,政策变化对于银保业务的影响,仍然在预期的范围以内。
但是,银保佣金“阳光化”政策对于保费收入的影响,就未免太过明显了。以5年期缴、10年到期的寿险产品为例,在原有的佣金政策下,诸多省份的保险公司一直以来支付给商业银行8%的中介业务收入,这列入银行的“大账”收入;与此同时,各家保险公司还支付给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比例不同的“暗扣”,以便有针对性地激励银行员工,总的手续费支出大约在15%左右。
如今,佣金“阳光化”之后,在诸多地区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各家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则统一变成了15%,也就是说,原来给工作人员7%左右的“暗扣”,也一并给了银行,并列入银行的“大账”,这就使得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几乎增加了一倍,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其支付的手续费用总额,在明面上并未增加,但是,这一政策却严重影响到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积极性。
原因在于,在原有的佣金政策下,银行渠道的相关人员可以拿到7%左右的“暗扣”,这对银行员工来说是一笔直接的、力度不小的物质激励,因此,银行员工乐于推销保险,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区会出现银行员工与保险公司业务员“合谋误导”储户的原因。但是佣金“阳光化”政策推出以后,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了一倍,对银行来说,激励的力度明显加大了,但是,这笔收入是直接支付给银行的,具体如何在银行与业务人员之间分配,那是银行内部的事情,尚无法得知。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银行分配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比例,肯定会比原来的7%低很多,并且发放的时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不像以往那样“即时激励”。因此,从激励的角度看,佣金“阳光化”政策对于银行相关业务人员的激励效果,肯定是打了个折扣,这自然会影响到银行业务人员销售保险的积极性,银行渠道保费收入的下降,自然成为必然的结果。
在“90号文”和佣金“阳光化”的双重打击下,今年银保渠道贡献的保费收入呈现出明显的下滑趋势,业务陷入极度低迷的状态,在诸多保险公司银保业务负责人看来,银保业务已经提前入冬。
从表面来看,当前银保业务的确面临很大的困难,但是,困难有时候不仅仅是风险,有可能变成机遇。如果进一步深入分析我国银保业务的产品和渠道,就会发现,当前的银保业务尚处于一种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晰、发展方式相对粗放的状态,突出表现在产品类型单一、重量不重质等方面。
就我国目前的银保产品来看,份额最大的就是以分红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产品,这种产品与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在很多方面都是重合的,具有很大的替代性,如目标客户是一致的,客观上存在着与银行利益的潜在冲突,因此为了销售业绩,保险公司不得不对银行渠道施以高额激励,从而导致银保业务手续费的不断上升。
而且,当前银保业务的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相对注重短期的保费收入,而不太重视保费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目前销售的保单多为趸缴型保单,只有少量的保单为期缴型产品。对保险公司来说,期缴保单的内含价值更大,但是在年度考核的压力下,趸缴保单由于上量明显、冲规模作用大,因而成为银保渠道的主流产品,这就使得银保渠道的保费质量有所不足。
在此情形下,银保业务很容易受到监管政策和银行策略的影响,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可行的方法有两条:一是改变银保产品结构,大力推广保障型产品;二是转变业务发展模式,打造全新的银保合作机制。
显然,产品结构的调整不仅是银保业务的问题,也是整个保险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保障型产品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据一线的保险业务员介绍,真正存在保障需求的银行储户,仍然会在银行的柜面主动咨询具有强大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这就说明,市场存在需求,只是产品供给上未能满足,因此,银保渠道大力推广保障型产品,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改革方向。
另外银保合作模式的创新,要以保险业务发展模式的转变为前提,保险公司只有摒弃“保费至上”的发展理念,真正重视业务发展的质量,重视保单的内含价值,才能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只有这样,保险产品才能实现与银行产品的优势互补,避免与银行构成潜在的利益冲突,真正与银行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摆脱受制于银行渠道的困境,实现银保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对于银保业务而言,当前面临的困境,不失为一个升级现有发展模式的重要机遇,只要改变银保产品结构、提升保单质量、重塑与银行的合作模式,银保业务就会实现新的跨越,迎来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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