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曝光街办“老赖” 张庄路街办欠债12万元
摘 要:12月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名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0家被执行单位和39名被执行个人。在这批公布的“老赖”名单中,除了企业和个人外,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因欠债12万元未还清也名列其中。据悉,这也是济南首次曝光街道办“老赖”。
今年9月,济南中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一家“老赖”。 照片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时报12月6日讯 (记者张晓园)12月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名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0家被执行单位和39名被执行个人。在这批公布的“老赖”名单中,除了企业和个人外,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因欠债12万元未还清也名列其中。据悉,这也是济南首次曝光街道办“老赖”。
“全市法院一年执行案件相当多,之所以选这30家单位和39名个人曝光,是因为我们通过判断,他们有执行能力只是拒不履行、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这样权利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通过媒体曝光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努力,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效率,极大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济南中院执行法官戴伍健说,如果实名公布后被执行人还不主动来执行,会通过拘留、罚款等措施来强制执行。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老赖”单位和个人,均是判决文书已经生效,并且法院经过核实其财产确定其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全市法院建立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和公、检、法联手惩治拒执罪的工作方法,联合市检察院等31个部门建立以法院为主,检察、公安、司法、财政、民政、工商、金融、劳动、土地、房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同破解执行难的格局。
济南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辛丕华介绍,全市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案件被执行人,加大了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拘传231人、拘留127人,对118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7人次,对11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4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截至11月,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4105件,执结12747件,结案标的额达45亿余元。
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尽快协调解决欠款问题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名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0家被执行单位和39名被执行个人,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名列其中。有的市民有疑问:政府部门怎么也有“老赖”?
为完成任务,找来经销部挂靠
6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庄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济南市各政府机关掀起一轮兴办实体公司的风潮。“各个政府机关都办实体,这是硬指标,必须完成。但这个钱真不是我们街办欠的,真是挺冤的。”张庄路街办的一位负责人说。
“当时街道办并没有这样的经营人才,为了完成任务,就找了一家叫槐荫区南辛茂盛食品经销部的单位挂靠到我们街道办,因为开办单位必须是张庄路街道办才能算指标,所以当时写的是街道办办的这个经销部,经销部负责人叫韩树宝。我们街道办并不对他进行管理和约束,也没有收他任何管理费用,只是想完成任务。”张庄路街道办法律顾问魏玮告诉记者,韩树宝的具体经营活动,张庄路街道办并不清楚。
经销部欠钱不还,街道办成被告
“1992年,他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了饼干,总共12万元,一直没给钱。1998年,因为韩树宝经营不善,南辛茂盛食品经销部的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给吊销了。2000年,人家公司起诉了,当时我们单位就应诉了。”魏玮说,他作为张庄路街道办的委托代理人清楚地记得,韩树宝到庭了,承认了欠钱是他的事,也答应协调处理。张庄路街道办觉得既然韩树宝答应还钱,而且这件事跟街道办没什么关系,就没上诉。但是韩树宝借款太多,在法院案子很多,被法院执行不止一次,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记者了解到,2008年,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当事人提出案子异地执行,于是案子转到了商河法院。商河法院也对张庄路街道办采取了一些措施。“法院查封了我们的车辆,街道办用的车都是上级部门配的,产权不属于这里,只有一辆面包车属于街道办,后来法院就把这车拍卖了,当时拍了9千多元。这样又拖了一两年,商河法院又扣了我们社保账户里面1万多元,这样总共还了2万多元钱。”魏玮说。
尽快沟通解决此事
“早在韩树宝的经销部挂靠到我们街道办之前,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就和韩树宝有供货关系,一直让韩树宝赊账跟他们也有一定的关系。后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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