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少缴个税 市民突击办理房屋转让
摘 要:“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后,济南市二手房市场闻风而动。周末两天不少市民突击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为的是规避新的调控政策少缴税。

“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后,济南市二手房市场闻风而动。周末两天不少市民突击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为的是规避新的调控政策少缴税……
周末的济南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内人头攒动。(本报记者 范良 摄)
按照升级版“国五条”,今后出售自有住房,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将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市二手房市场闻风而动,周末不少市民赶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突击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目的是规避新的调控政策,少缴税。
卖二手房从严征个税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今后,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记者了解到,转让二手房按转让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项规定国家早已有之。但此前因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健全,且未实现多部门联网,税务部门无法确认房屋原值,而卖方又不能或不愿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导致这一政策无法执行。因此,各地方才自行规定了相应的个税征收方式,即按总价的1%或2%,或按交易所得的20%计税。
目前我市执行的政策是:个人转让住房,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交易所得的20%税率征收个税;未提供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税,税率一般为交易额的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情况是,除了免税情形外,大多数转让的二手房,都未能按照转让所得的20%缴纳个税,而是按交易总价的1%缴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二手房转让从严征个税,其目的是定向打击炒房客,但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刚需置业者造成误伤。按照新的通知要求,随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税务部门联网,必然会有更多的二手房转让将按照交易所得的20%征税。就目前来看,一旦按照转让所得20%的税率从严征税,卖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大幅增加。以一套原价50万元、市场售价8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不考虑其他支出,按交易额的1%征税,需要缴纳的个税为8000元,按交易所得的20%征税,则需要缴纳6万元,两则相差5.2万元。目前,二手房市场大多实行买家承担税费的行规,多缴纳的税费最终很可能会转嫁到买房人头上,从而加重买房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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