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 涨价应提前6个月公布
摘 要:正当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
求导游交费“买团”,这也是产生“零负团费”的重要原因,应当予以禁止。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组团社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在此低价经营恶性循环中,游客事实上陷入高价陷阱,导游甚至真正成为“鱼鹰”,陷入高压力带团境地,服务意识全无。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此次立法突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平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对“零负团费”标本兼治。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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