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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不等于30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变更超期问题普遍

http://www.e23.cn2013-05-03济南时报

    摘  要:“请大家一定注意,变更税务登记的期限是‘30日’,而不是‘30个工作日’。”在济南市市中区国税局日前举行的税企见面会上,税务人员不断向在场企业强调这个问题。

 

  “请大家一定注意,变更税务登记的期限是‘30日’,而不是‘30个工作日’。”在济南市市中区国税局日前举行的税企见面会上,税务人员不断向在场企业强调这个问题。据市中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日常业务办理中税务登记变更超期问题较普遍。一些企业在变更工商登记后,不及时到纳税服务机关更改税务登记,这就造成了超期罚款。因此税务部门提醒,凡在工商变更法人、经营范围、单位名称、注册资金、股东、地址等,都需在30日之内变更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见面会上,税务人员还向企业宣传出口退税的新政策、介绍办税大厅业务流程等。据了解,市中区国税服务厅实施专业化改革流程近一年来,已有55项业务完全取消调查和审批环节,改为备案或者即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从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申请增值税发票增量”业务从20个工作日办结变为符合数量要求的及时办理。

作者:田珊   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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