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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释法:旅行社仍可有条件安排购物项目

http://www.e23.cn2013-09-11京华时报

    摘  要:今年10月1日,新颁布的《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昨天,国家旅游局针对相关法律热点作出官方解读。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旅行社禁安排制定购物和自费项目问题,国家旅游局表示,并非禁止游客购物,旅行社可通过合理安排行程,并在符合不欺骗游客、无非法获利、获得游客许可等情况下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

个别游客在文物上刻字、在景区有不文明行为的问题。对此,旅行社表示很为难,还有可能出现更严重问题,导致旅行社损失,该如何处理?

  国家旅游局:《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有文明旅游的义务。而对于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屡次不听劝阻的,视为《旅游法》中所规定的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在此情形下,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如因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可以向旅游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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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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