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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宰客”乱象?取缔“零负团费”

http://www.e23.cn2013-09-17广州日报

    摘  要:新《旅游法》将在10月1日出台,这次可谓杀了旅行社、导游、市民一个措手不及。涨价、收入减少让各方都叫苦连天。但不少人又期待新《旅游法》的制定能让旅游回归本质,杜绝过往零负团费乱象。这次立法,对零负团费的旅游模式将带来什么改变?争议问题在哪里?新《旅游法》是否能从根源上取缔零负团费乱象?本报记者特邀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探讨以上问题。

如何终结“宰客”乱象?取缔“零负团费”

  新《旅游法》将在10月1日出台,这次可谓杀了旅行社、导游、市民一个措手不及。涨价、收入减少让各方都叫苦连天。但不少人又期待新《旅游法》的制定能让旅游回归本质,杜绝过往零负团费乱象。这次立法,对零负团费的旅游模式将带来什么改变?争议问题在哪里?新《旅游法》是否能从根源上取缔零负团费乱象?本报记者特邀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探讨以上问题。

  现状:“零负团费+强制购物”忽悠游客

  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条被业界称为最有力的“重拳”,将终结零负团费模式带来的旅游乱象。

  零负团费模式近几年有越演越烈的趋势:组团社因旅游服务品质下降而商誉受损,旅游者数量下降、业绩下滑。地接社因市场竞争而不得不拿出越来越多的买团费,导游人员不仅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更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商业贿赂罪。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说:“这样的模式已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透支着中国公民旅游消费能力。目前中国的一部分旅游者尽管已经走在路上,但他们是被并不真实的低价忽悠上路的。”

  零负团费带来的乱象,本质原因还是商家的无限逐利。长期以来,旅行社之间不合规范的承包、挂靠、恶性竞争,大量旅行社不按《合同法》规定给予导游合理的薪酬保障,反而将大量的收入压力通过购物取得回扣的形式转嫁到导游身上,致使近年来“不购物被暴力对待”、“强制购物”等事件不绝于耳。而且,由旅游局规定的定点购物场所更成为“定点宰客”的商店,整治起来困难重重。

  庄伟光认为,新《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有望促进旅游业优胜劣汰,倒逼旅游业转型升级,对旅游市场的净化将带来很大的好处。

  争议:新《旅游法》可能诱发新问题

  ●旅游反成奢侈品?

  从国庆前的旅行社报价来看,不少旅行社的出境游产品涨幅接近六成。原以为新《旅游法》可以带来更合理的价格,现在市民却大呼“玩不起”。

  庄伟光表示,新《旅游法》的本意是要规范旅游业,对百姓来讲应该是一件好事。“但不可否认可能会出现部分企业为了转嫁经营成本而提高价格,短期的上涨不可避免,这也是旅游行业必须要经历的一段阵痛期。”他更表示,阵痛过后,旅游市场有可能出现短暂的萎缩,逼迫行业进行反思、再到逐步规范。长远来说,更有利于旅游资源的整合与集聚。从这个层面看,涨价只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告别零负团费=告别购物?

  当新《旅游法》细则出台后,不少叫好的市民认为其让旅游回归到本质,但爱购物的市民提出了自己的担心:禁止购物,这将使旅游少了不少乐趣。

  从旅游学理论上看,旅游的六要素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可见购物是旅游不可或缺的部分。庄伟光认为,很多旅行社推出的纯玩团与购物团,其实都是旅游业发展的正常现象。“购物与不购物都应该是旅游当中一个自发、自然的行为。旅游本身是一种享受,我反对带有强制性的动作,包括强制购物或强制不购物。”他说。

实际上,新《旅游法》并没有禁止所有购物项目,在把购物细节明明白白地写进合同以及与团友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购物意愿的旅游者可以主动提出要求增加购物点。但是,刘思敏对这项看似弹性的条款持有保留意见,认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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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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