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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或成地方主体税:三高消费品将被征税

http://www.e23.cn2013-11-18每日经济新闻

    摘  要: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能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消费税现在基本上是生产环节征收,如果改在终端零售环节征税,生产者在作决策时不必要去考虑交多少税,这符合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论述。

  王雍君认为,现在的消费税是有选择性的税,比如在高端、奢侈品、烟酒等商品上征收,以后可以改成一般性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这种税才有可能会成为地方的真正主体税种。

  目前,在税负部分转嫁的条件下,营业税、增值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现在的消费税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既会影响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又会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

  在财税界的一些人士看来,税收还能发挥“有形之手”对市场资源配置起作用。王雍君说,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在实现终端销售环节征税后,之前除了增值税都不用交其他税,这会创造很多的发展机遇。“比如地方招商引资就是看中生产环节的税收,如果生产环节没有税收了,让企业自己决定到哪去投资,消费者决定买什么东西。而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公共服务、吸引消费者来消费,从这些环节征税,这可以实现市场资源的更好配置。”

  当前因为消费税主要上缴国库,所以地方政府围绕居民消费行为的投资也就没有动力。如果消费税收益归地方所有,那么就会激励地方政府将投资转向与居民消费有关的行业和领域。比如物业服务、公共医疗和教育等服务领域和行业,以吸引更多的消费。

  福建省地税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赖勤学曾撰文指出,消费税具有征收简便的特性。如果消费税改为地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将很大程度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解决事权、财权相脱节的问题。“对于地方来说,真正的税源应当是消费,而不是生产。只有经过消费者检验的生产才是有效率的,否则只能是低效生产甚至无效生产。因此,中国未来应当通过地方征收消费税,由消费引导投资,让消费者手中的货币选票真正成为生产和投资的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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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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